“我最近喝到了一款很不錯的酒,醒酒快還不上頭。”
“是嗎,是嗎,叫什么名字?我要去‘種草’平臺上先看看。”
最近,《華夏酒報》記者和朋友聊天時發現,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使用并愛上“種草”平臺,并且這背后已誕生出龐大的“種草經濟”。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統計,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8.42億,較2020年12月增長5968萬,占網民整體的81.6%。另據國家統計數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網上零售額達13.09萬億元,同比增長14.1%。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10.8萬億元,增長12%,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為24.5%。
顯然,龐大的數據背后除了國民收入不斷提高在賦能外,還有新業態、新模式驅動了電子商務的持續性增長。但不容忽視的是,隨著互聯網平臺流量紅利逐漸消退,獲客成本持續攀高,越來越多的平臺通過優質的內容激發消費者購買興趣,提升流量轉化率和用戶粘性。可以說,“種草”已成為許多人購物、出行前的標配。
據商務部最近發布的《中國電子商務報告(2021)》顯示,“種草”內容傳播方式通常為圖文、直播和短視頻等。
其中,內容社區平臺采用UGC(用戶原創內容)模式鼓勵KOC(關鍵意見消費者)發表筆記、攻略等原創優質內容,分享產品真實體驗,輔助用戶完成購買決策,促進網購交易達成;
傳統電子商務平臺則通過構建“社區+電商”的運營模式,迎合用戶消費習慣由“搜”到“逛”的轉變,拓展新的獲客渠道;
而短視頻、直播平臺則探索打造“信任電商”“興趣電商”,通過“短視頻+直播”的組合方式推廣的銷售產品,依靠創作者持續的內容產出與用戶建立強信任關系,依托生動、真實、多元的內容激發消費興趣,提升電商轉化率。
“草看起來很普通,但很容易成長,也很容易茂盛,這正是市場營銷的至高境界。”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周業安曾撰文指出,“種草經濟”通過普通消費者和網絡“達人”的鏈接,形成一個個消費群,而這些群就是社會網絡。這種社會網絡不像傳統商業模式受制于地理空間,其可以快速實現全網絡聚集,并形成某些聚點。當聚集的消費者越多,網絡的直接和間接外部性越大,就越容易形成“贏者通吃”的現象,從而造就了網絡時代的各種消費奇跡。
那酒業搭上“種草”的飛車了嗎?
采訪中,有多家MCN機構透露,越來越多的酒企將使用“種草”平臺作為企業數字化進程的常規操作,但從規模來看,尚未形成集群效應。
“很多酒品牌會談品牌忠誠度,但是有個認知很多酒企都沒搞清楚,那就是企業要忠于用戶,而不是用戶要忠于企業!”有業內人士告訴《華夏酒報》記者,目前,白酒行業還是特別注重B端的建設,以渠道為主。
“但是你看消費品企業是怎么操作的?白酒相對來說還是保守,也傳統,仍是個‘爹味’很濃的行業。在消費者主權崛起的時代下,得消費者得天下已是大勢所趨了。”該人士分析指出。
的確,“種草”平臺從表面上看,年輕消費群體占主流,因此,很多酒企會認為年輕化的內容與高端化的品牌調性或者高凈值的戰略目標消費群體并不相符,所以不會從重投入。
但從深層次看,其流行的背后是遵循了用戶邏輯。本質上來說,所有的消費品都要從用戶角度出發,走向用戶才能走進用戶,從而完成品牌輸入與產品轉化。
說白了,把用戶放在什么位置,也決定了企業未來能走多遠。
因此,我們也鼓勵酒企業,一方面主動介入,圍繞小紅書、微信、知乎、抖音、微博等不同注重內容平臺進行編輯和加工,打造符合不同社交風格的IP形象,與公域流量直接對話;另一方面,提高自身的競爭力,通過極致的服務和良好的產品體驗讓消費者“不得不”在自身所處的內容平臺上進行分享和創作,以便最大限度地拓寬消費邊際,培養潛在的消費群體,反向“種草”酒企,以期在未來能獲得更大的商業關注。
當然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要警惕“虛假種草”的情況,不要讓原本的好物分享變成了夸大營銷,甚至是誤導消費。因此,如何確保持續“種草”長久繁榮,也是每個酒企都要思考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