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特供產品并不難,難的是改變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權力崇拜,這才是特供產品生存的土壤。
根據國務院和中央有關部門的文件精神,為集中清理整頓濫用中央、國家機關“特供”“專供”等標識問題,中國酒業協會日前下發通知,要求會員企業加強自律,開展自查工作,及時糾正存在的相關問題。
近年來,一些產品包括酒類產品隨意貼上特供標簽,一些企業大肆炒作專供概念,傍著國家機關、政府機構、大型企業的名義,在實體市場和虛擬市場上進行兜售,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損害政府的公信力,危害極大。
此類“怪相”的發生并非偶然。
首先,是利益的驅動使然。幾十元一瓶的酒,貼上特供、專供、接待用酒的標識就會身價倍增;“定制酒”的產銷催生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出一條黑色的暴利鏈條。更有一些經營者無事實依據,假借特供、專供的名義推銷商品,大搞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其次,是心理的失衡使然。特供產品的泛濫,需要相應的“滋生”土壤,包括觀念、心理、文化的因素。例如,不少人認為特供產品的質量比一般產品好,使此類產品有了屢禁不絕的市場;也有一些人覺得使用特供產品“自己享用有面子,請客送禮有底氣,消費接待有檔次”。 因此,有專家指出:整頓特供產品并不難,難的是改變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權力崇拜,這才是特供產品生存的土壤。
再次,是腐敗的滋生使然。據報道,一些機構出售單位名稱使用權,坐收管理費,少則一年幾十萬元,多則幾百萬元。由此催生了運作此類項目的公關公司和經紀人,從中收取提成。對商家而言,假借“國家機構”名義做的買賣,成本低、有賣點、收益高。一些特供品不開具發票,不走正常渠道銷售,無需繳稅,中間成本低,銷路反而更好。
可見,清理整頓特供產品必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一是加強對相關法規的宣傳和落實。我國的《廣告法》規定,不得以國家機關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進入市場流通的任何形式的特供產品都是違法和虛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