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我們談到了“底線決定品格”。其實這個底線應該有三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修合無人見,存心有天知”。就是說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是否有底線。第二層含義,是在證據確鑿但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費心編故事,明知故犯,擊穿底線。第三層含義,是在消費者都知道證據確鑿,眾目睽睽之下,謊言被剝光之后,竟然變本加厲,繼續投入巨資瘋狂忽悠消費者。
可見,沒有證據不行。即便證據對個別品牌、個別企業并不起作用,但是消費者有知情權和裁判權。更為重要的是,證據和無底線,都將會銘刻在中國傳統民族產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業的史冊上。
那么,究竟何為“巴拿馬萬國博覽會”?此會于何時、何地,因何舉辦?我國究竟有哪些產品于會上獲獎?為正本清源,《華夏酒報》采訪國內酒歷史研究專家劉景源(著有《“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實況重述》),著名葡萄酒專家、國家評酒會裁判、葡萄酒古董收藏家郭松泉,《圖說1915巴拿馬賽會:光耀世博史的中國篇章》作者王勇則等多位權威專家,查閱相關史料,走訪相關獲獎企業,穿越層層假象,試圖還原一個真實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
1912年初,美國國會定于1915年2月在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舉辦“慶祝巴拿馬運河開航太平洋萬國博覽會”,后人簡稱“巴拿馬賽會”。1912年3月,我國政府收到了時任美國總統塔夫脫發來的邀請書,美方后又特派專員來華“勸導中國官商赴賽”。時任中華民國政府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批示由工商部進行一切籌劃,并任命陳琪(著有《中國參與巴拿馬太平洋博覽會紀實》一書)為赴美賽會監督兼任籌備巴拿馬賽會事務局局長。
1915年2月20日上午8時,巴拿馬賽會正式開幕。實際參加國家為31個,中國位列其中。據了解,當時陳列館共有11處,分為農業、教育、美術、文藝、交通、礦物、食品、園藝等類別。各國分別建有政府館,另有25個國家自建陳列館,中國和日本展覽占地面積各五萬平方尺,位列展館之首。賽會展品的生產廠和送樣單位達20萬家。開幕當天,賽會參觀人次21.6萬余人,展覽整個期間參觀人次達1900余萬人。
對于中國而言,這次盛會是東方文明古國的一次全景式展示。1914年6月和7月,全國19個省赴賽出品協會舉辦展覽會遴選參賽產品。當年11月,赴美展品全部運抵上海,總量達10余萬種,共1800余箱,重1500余噸,展品出自全國各地4172個出品人或單位。
1915年5月,賽會進入審查階段,即選評時期。賽會專門成立高級審查委員會,會長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代表羅偉爾,副會長為美國出品部部長勃克,書記由美國四人及中國等七國監督各一人任職。審查官由500人組成,其中美國人占70%,其它國家人占30%。自5月3日開始進行分部審查、分類審查,將評選出的展品最后由高級審查確定獲獎等級,其中,獲獎等級分別為(甲)大獎章、(乙)名譽章、(丙)獎詞(無獎牌)、(丁)金牌、(戊)銀牌、(己)銅牌六等。由于中外對獎項設置的不同,因此金牌僅僅為四等獎,并不是國人理解的最高獎,甲等大獎章才是最高榮譽。
到8月份審查結束,中國獲獎牌總數1211枚(據“《農商公報》民國七年一月十五日載”、“農商部辦理巴拿馬各省得獎分等統計表”中為1408枚),其中大獎章獨占64枚,為各國獲獎第一位。對于酒業而言,酒品獲獎總數為47枚,分為大獎章4枚、名譽章2枚、金牌19枚、銀牌19枚、銅牌3枚。
其中,獲得甲等大獎章的酒水分別是:山西(官廳)選送的高粱汾酒、直隸(官廳)選送的高粱酒、河南(官廳)選送的高粱酒和山東張裕釀酒公司的各種酒;
酒業47枚獎牌中可以確定為白酒的是:山西(官廳)選送的高粱汾酒、直隸(官廳)選送的高粱酒、河南(官廳)選送的高粱酒;
酒業47枚獎牌中,明確記載品牌名稱的白酒是:山西(官廳)高粱汾酒。
1915年12月4日,歷時近10個月的巴拿馬賽會閉幕,中國代表團載譽歸來。這便是中國參加巴拿馬賽會的來龍去脈,而根據相關文獻記載,巴拿馬賽會僅舉辦這一屆,中國展品也只能在這一屆獲得榮譽。
究竟產品是否獲獎?獲得何等獎項?是否名副其實?相信在歷史與真相之下,“皇帝穿沒穿衣服”,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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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