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日出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內容包括確立網店“實名制”、規范交易合同和交易憑證、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方便消費申訴等諸多網上交易的關鍵環節,這對于規范當前網上商品交易行為,提高交易的誠信度、滿意率,無疑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現實作用(詳見《華夏酒報》6月4日2版、中國酒業新聞網
http://www.hxjb.cn/html/201006/4/20100604090012.htm)。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近年來,網上購物以其突破時空限制、方便顧客消費的多種便利,從無到有發展迅速。據統計,我國有網上購物經歷的網民已超過1億人,年銷售額超過2000億元。預計,今后5年網購將占我國社會商品零售額5%以上。網上購物帶給消費者全新購物體驗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名不副實、以次充好的不規范經營行為甚至是刻意坑害消費者的欺詐活動,給網上商品交易的可信度蒙上陰影,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對這種頗具潛力的新型購物方式的健康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誠信經濟。規范方能健康,誠信才能長久。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也不例外。和傳統購物方式相比,網上購物的便捷高效自不待言,但網上商家身份的造假,商品信息的失真,交易行為的可控性差等潛在風險,一方面使得網購市場魚龍混雜、良莠難辨;另一方面也會埋下交易糾紛的隱患,增大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風險。近年來,有關網上消費的投訴越來越多,消費者紛紛反映網上消費陷阱多,維權成本高、難度大,要求有關部門對網絡市場加強監管的呼聲日盛,眾多合法網絡經營者也迫切希望盡快規范網絡市場,為其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暫行辦法的出臺,改變了目前網上商品交易乏章可循的狀況,經營者有了可依的規則,消費者權益獲得切實的保障,增強了經營者、消費者從事交易的信心,一個更加規范、更有保障的虛擬購物市場,必將因此變得更具活力、前景廣闊。
互聯網新功能的不斷出現和運用,令方興未艾的網上商品交易市場充滿新情況、新變化。動態的市場發展變化,在給消費者不斷帶來新體驗、新樂趣的同時,也給相關管理工作提出了應時而動、順勢而為的更高要求。對此,工商管理等相關部門應以暫行辦法的實施為基礎,加緊建立網絡市場監管系統,依靠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網絡市場監管能力;各級消協組織應進一步暢通投訴渠道,為網絡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消費者也應增強維權意識,養成購物前查網店信息、購物后留交易憑證的習慣。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網上商品交易變成一個商家誠信、顧客滿意、運營規范、維權有力的放心市場,開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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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