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關于企業責任的討論進入了兩個誤區。
第一是把企業的社會責任和企業的盈利對立起來。在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利益對立的背后是把公眾和股東對立起來。一談到企業的社會責任,潛臺詞就是企業不能只管賺錢,要兼顧社會責任。但企業如果不為股東利益最大化,還要企業干什么,企業存在的目的就是給股東賺錢。不能夠以社會的名義壓制企業的盈利。
第二是混淆了企業的責任和政府的責任。今天講的很多所謂的企業責任,實際上不是企業的,而是政府的責任,政府沒有盡到責任,卻把它強加到企業頭上。
這兩個誤區如果不清理的話,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討論不會有結果,會越討論越亂,所以筆者認為有必要澄清這兩個誤區。
比如房價飆升,民怨沸騰。老百姓對高房價有很多不滿,現在很流行的一個觀點,就是房地產商捂盤推高了房價。很多人指責投機客炒作,推高了房價,于是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措施來打壓房價。實際上經過深入分析,可以得出中國的房地產問題不在開發商,也不在投機客,而在于房地產市場中的利益關系過于復雜,但社會輿論卻指向開發商和投機客。現在的問題是:開發商有沒有社會責任去降低房價?筆者認為:對不起,沒有。
最近又有菜價上漲的問題,于是經營蔬菜的似乎又多了一份社會責任——要降低菜價。但作為一個商人來說,目的就是賺錢,價格是市場供給和需求決定的,不是商人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老百姓吃不上菜,那是政府的社會責任,這里又把它混淆了。
前一段時間,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有一些企業特別是外向型企業開始裁員,這個時候又出現了一種聲音,說企業應該履行它的社會責任,不要裁減員工,要保證充分就業。對不起,這一觀點又搞錯了,保證社會充分就業不是企業的責任,而是政府的責任。企業為了對股東負責,為了對股民負責,在市場需求低落的時候,其本能反應就是要裁減員工,員工裁減下來之后應該由政府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所以社會保障、充分就業不是企業的責任,是政府的責任。
澄清這兩個誤區后,企業最大的責任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下為股東賺錢。個人投資者是股東,機構投資者是股東,國家投資者也是股東,他們的權利都是一樣的,企業管理層的最大責任就是對他們負責,為他們賺錢。
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利潤既有沖突,又有一致的地方,不能夠把兩者完全對立起來。
如果企業忽視了社會責任,將受到市場的懲罰,在利潤上遭受損失。最近爆出石油泄漏危機的英國石油公司,今年的財務報表將會非常難看,這就是其忽視社會責任帶來的后果,市場是最強有力的懲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罰機制。
為了賺錢,相信企業會重視社會責任的問題,同時不應把企業利益和社會責任完全對立起來,盡管兩者不是在所有場合中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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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