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查處酒駕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即“一人酒駕,全桌有責”。此措施一經推出便引起了公眾的關注,也引起了極大的討論。
朱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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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交警關于“追責同飲者”的措施,其實并非“新政”,不過是更加嚴格執法、全面貫徹實施道交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而已,沒有什么可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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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酒駕的處罰,百姓叫好。但酒駕者同桌也要受罰,這種“同乘連坐”的株連式處罰,不僅沒有法律依據,而且于情于理也說不過去。
5、徐云鵬:查處酒駕實行“連帶責任”,違法!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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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將實施查處酒駕“連帶責任”制度,無疑是要把共同飲酒的一桌人劃為共同犯罪嫌疑人實施一并處罰,以此震懾酒駕問題,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沒有法律依據,實際上這是執法犯法,會損傷法制的權威性和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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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吃飯者并沒有勸誡開車者不喝酒的法律義務,更沒有強制開車者不喝酒的權力。開車者喝酒了,同桌吃飯者保持了沉默,這在法律上沒有過錯,不屬于違法的行為,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不應該遭遇法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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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交警查處酒駕實行 “連帶責任”制度,“一人酒駕全桌有責”之舉就是意在全社會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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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交警支隊副隊長曹鳳陽稱,現在對查處的醉酒駕駛者,證據確鑿之后,一律進行刑事拘留。同時對同桌飲酒的人員一律依法進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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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9日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今后查處酒駕將實行“連帶責任”制度,與被查處的機動車駕駛人一起飲酒,沒有履行勸阻義務的人員,公安 機關一律依法進行詢問,并通過技術手段甄別其是否也存在酒駕行為,如果存在,依法追究其責任。如果沒有酒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應勸阻飲酒后駕車而沒有履行的當事人,將通報其所在單位,由單位加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