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伊始,備受關注的胡潤榜出爐,茅臺、五糧液既“有幸”也“不幸”地上了榜。對于民族品牌的上榜,有輿論歸結為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政府開銷的支撐,給焦躁的公眾情緒點了一把火。一時間,上海市人大代表的發言,把茅臺送到了風口浪尖。
有一個場景每天都在中國的萬千家庭中上演:一個小孩被桌椅絆倒跌在地上哇哇大哭,父母或長輩趕緊跑過來扶起哭喊的孩子,并踢打桌椅安慰孩子說:“好了好了,不哭了,我替你收拾它!”這是中國人的一種固化教育模式,助長著孩子的任性乖張。
教育專家云:家長,尤其是老人,長期溺愛孩子,孩子遇到挫折或困難,就會先找別人的茬兒。”這何其不是現實中國的寫照?投射到捧殺茅臺事件上,我們不難看出這樣的邏輯——公眾對于政府的行為,采取的是一種家長式的溺愛嬌慣方式。三公消費本來不合情也不合理,應該從根源上扼制。而公眾責罰的則是他們的消費對象——茅臺酒,以這樣的方式來監督政府開銷,南轅北轍,永遠無法收到應有的效果,反倒助長了其遇到困難“先找別人茬兒”的思維慣性。
從上海市人大代表的發言看公眾的反應,這種理論大有市場,我們為之驕傲的開放、公正、現代化的“東方之珠”,居然會出現這種匪夷所思的“無厘頭”建議,在我們高呼去行政干預化的今天,仍然有人向市場調節的無形大手施行政干預的“無影腳”。要知道,公眾發泄的是怒氣更是怨氣,而代表們也在縱容這種非理性的聲音,從這種意義上,也是代表們把自己預設為“衣食父母”所致。
中國改革開放30余年,取得了世界矚目的成績。開放的中國以包容的胸懷迎來了拉菲、路易十三和皇家禮炮,但卻無法以同樣的規則,給予自己的民族品牌以“國民待遇”。
將茅臺酒納入禁止消費清單中,是一種立法立規的方向性錯誤。真正的政府行政透明化、公開化是一個漸進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立法立規方向應該是緊縮源頭,遏制從中滋生的腐敗和權力尋租。
更何況,我們在打打鬧鬧的一場荒誕戲過后,迎來的是國外看客們的冷眼旁觀。而我們想要去挖掉的,正是祖祖輩輩辛苦奮斗來的少數幾個能夠代表中國的民族精品大樹。
大樹轟然倒下之時,是外面看客們的齊聲鼓掌,因為他們看到了讓出來的市場和中國人在消費選擇上的不自信;而被沖昏頭腦的國人也在鼓掌,掌聲過后我們看到的是民族品牌生長過的那片土地上,荒無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