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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華夏酒報nbsp; 《長江日報》文章 有消息說:“一斤茅臺酒的成本不會超過40塊錢。”可以想到的事,酒嘛,主要成分就是水,成本能有多貴呢?不過,這樣算賬非常無聊。
一種品牌的白酒能賣出高價,必然有其道理。一般而言,肯定是帶給了消費者不一樣的感受。我們必須明白:作為一家企業,茅臺酒沒有以平民價格賣酒的義務。身為消費者,我們可以敬茅臺酒而遠之,可以對高價說不,卻終究沒有逼迫其降價的權利。
在此前提下,茅臺酒廠走何種路線是經營的自由。依然在具體產品上維持高端路線的話,那就必須保持與眾不同的高質量。否則,同質產品賣百來元,而茅臺賣上千元,那肯定是經營不下去的。
反之,能夠保證高質量,能夠給人以不一樣的“高上大”的享受,便是賣上千元乃至更高也有眾多消費者買單,那真是經營能力、服務品質的體現。此一時刻,消費者看重的不是上千元乃至更高的價格,而是那獨特的、不可被替代的體驗與享受。
消費的真諦,本來不是算商家賺了多少,而是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中,相比于購買其他商家的產品與服務,消費者自己得到了什么,是相對更便宜的價格,還是不一樣的消費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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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