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嫌犯分工明確
據了解,楊某、孫某及方某、趙某均沒有固定職業,張某是海淀一KTV的工作人員,而史某、陳某則是在該KTV附近拉活的黑車司機。經預謀,張某打算利用他在KTV工作的便利條件,將消息通知給楊某、孫某、方某、趙某等四人后,專挑酒后駕車司機“碰瓷”敲詐財物。
去年7月13日凌晨,張某在工作過程中發現客人程某酒后駕車,便第一時間將消息傳給趙某,隨后又將情況轉告方某等人。幾人準備著手實施計劃,孫某叫來陳某,準備由黑車司機陳某具體負責開車實施“碰瓷”。
凌晨兩點,程某駕駛一輛大眾CC車準備離開KTV,張某趕緊將消息傳了出去。隨后陳某駕駛楊某的黑色帕薩特轎車載著方某在KTV附近的路上故意刮蹭程某的大眾車。碰瓷成功后,陳某二人下車與程某協商處理事故,并以對方酒后駕車要報警相威脅索要錢財。
被害人逃跑未遂
程某自知理虧,又加之心里害怕,就趁陳某等人不注意時,駕車逃離現場。在附近的孫某見狀,打了黑車司機史某的轎車去追趕。同時,陳某則駕車載著楊某等人一同追趕。追上程某后,楊某等人先將程某控制,并挾持至海淀區清河中街附近一胡同內,繼續對程某進行脅迫和毆打,最終向其索要3萬元。拿到錢后,楊某等人將贓款瓜分。去年7月15日,程某向警方報案。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楊某等七人被公安機關先后抓獲歸案。
遇到碰瓷須報警
承辦本案的檢察官表示,本案是犯罪嫌疑人事先經過精心策劃實施的犯罪行為,彼此分工明確,涉案人數較多,社會危害性較大。
檢察官提醒市民,開車勿喝酒,酒后莫開車。酒駕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既是對自己人身安全的不負責任,又可能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還有可能像本案一樣,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機。若是遇到“碰瓷”的情形,一定通過報警的方式解決,以免人身、財產遭受更嚴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