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小馬花了2200元在網上買了新疆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瑪咔酒,賣家宣稱有神奇療效,還是有機生產,而收貨后,小馬發現沒有在外包裝上標注日期,與網頁上宣傳的有機酒相差甚遠。小馬通過查詢,發現該公司銷售的瑪咔酒的有機認證在一年前就已經過期。于是,小馬與賣家協商退貨,賣家以防偽碼拆開影響銷售為由遲遲未回復。他打電話給質監和工商部門投訴,兩部門通過電話對雙方進行調解,沒有達成協議。一氣之下,小馬以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為由將新疆某科技有限公司和網購平臺告上法庭,要求退貨退款,并索賠6600元。
法官考慮到該案訴訟標的額不是很大,法律關系簡單,且兩被告又遠在千里之外,應訴開庭花銷大,遂通過網絡和電話的方式與兩被告取得聯系,從法理上分析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兩被告同意調解。在法官多次電話溝通后,雙方達成了一致協議,被告新疆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貨款給原告小馬,并賠償6000元錢,案件得以調解成功。
法官提醒,當發生交易糾紛時,消費者除了主張退貨退款外,還可以主張懲罰性賠償。若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增加賠償其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所付費用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