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10瓶50度以上白酒
“汪警官,汪警官,安檢呼叫。這邊有一位旅客攜帶了10瓶高度白酒,而且不配合安檢……”昨日下午4時許,廈門鐵路公安處泉州車站派出所民警小汪的對講機,傳來安檢員請求支援的訊息。他疾步朝安檢口走去,人還沒到,一股濃烈的白酒味撲面而來。原來,一名男性旅客攜帶十瓶未開封的50度以上白酒準備過安檢臺,其中一白酒瓶不小心滾落,玻璃碎了,酒灑了一地。
“警察同志,這酒不能帶了嗎?就幾瓶酒而已,都是送給親朋好友的,可不可以通融通融。”汪警官的出現(xiàn),讓男子仿佛看見希望。可是汪警官一開口,男子立馬變了臉色。“2016年乘坐火車禁帶目錄中明確規(guī)定,50度以上白酒屬于高度酒,每位乘坐動車的旅客只能隨身攜帶2瓶。”汪警官說,“這里一共有10瓶,依照規(guī)定是不允許隨身帶上動車的,可以選擇托運或者其他方式。請您出示身份證登記一下信息。”男子一邊嘟囔不停,一邊極不情愿地掏身份證。
登記身份露了老底
“陳某!”接過身份證一登記,汪警官心里“咯噔”一下。此人不是今天早上剛看到的,網(wǎng)逃數(shù)據(jù)庫里的嫌疑人陳某嗎?
查詢數(shù)據(jù)后,汪警官確認跟前的男子正是涉嫌危險駕駛的在逃嫌疑人陳某。陳某被帶回派出所審查時,還一頭霧水,壓根不知道自己成了網(wǎng)逃嫌疑人。原來,40歲出頭的陳某是泉州人,一直在某工地上班,平時好飲酒。一次,他和友人聚餐后,不僅醉酒駕駛機動車,還飆車尋刺激。“交警已經(jīng)多次通知他前往處理,但他一直對警方的通知置若罔聞,再后來就沒了消息。”汪警官說。陳某被抓后,一直很懊惱,念叨著以后要戒酒。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