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各地掀起維權高潮之際,恰逢本年度“兩會”召開之時。消費者與企業積極維權的期望與國家保護知識產權相關立法趨勢,備受關注。
多名來自酒業的全國人大代表也在此期間建議強化立法,以“天天315”的高壓之態打擊各種侵權現象,凈化酒業環境,形成尊重知識產權、積極創新的行業氛圍。
實際上,針對酒業各種侵權亂象,除了依靠更為完善的法律體系加以懲治之外,酒企完善細化渠道、壓縮其空間,強化品牌宣傳成為重要選項。
“假貨”重災區
相比于其他消費品,名酒儼然已經成為制假售假者肆意侵犯的重災區,這與名酒類產品巨大的市場需求和較高的定價大有關聯。
南京市公安局3月1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披露,新近破獲一起案值巨大的網絡制售假酒案,現場查獲并扣押各類假冒白酒11700余瓶。
這起制售假酒案被破獲,緣起于一次普通消費:南京市民劉某發現網購的某名牌白酒口感不對,經廠家鑒定為假酒后,引起公安機關重視。最后,經過偵破,南京公安一舉摧毀這一制售假酒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現場查獲并扣押各類假冒白酒11700余瓶,假冒白酒注冊商標42萬枚,搗毀假酒制造窩點9處、囤放窩點23處。
據悉,這起案件中,制假售假團伙分工明確,從回收舊酒瓶到生產,從運輸、儲藏到發貨,形成了完整的犯罪鏈條。
此前,在執法部門的打假行動中,“貴州假茅臺”產業鏈被發現。
在這個產業鏈中,防偽標志、紅絲帶、外包裝一應俱全,還動輒標著“內供酒”、“特供酒”,幾乎可以以假亂真,成本不足200元一瓶轉手入千元。
而在重慶警方前不久破獲的一起制售假冒名酒案中,現場查獲假冒貴州飛天茅臺500余瓶,制假工具6套,假冒茅臺酒外包裝、瓶蓋及空瓶千余套,假冒品牌白酒的商標標識3萬余套,基酒若干,涉案金額逾千萬元。
之所以屢屢被制假售假團伙作為目標侵權,與名酒的市場地位息息相關。有經銷商向《華夏酒報》記者表示,目前茅臺等名酒市場需求旺盛,很多地方處于賣斷貨的情況,這就給了售假團伙以可乘之機。
“很多省份,茅臺一年的配額只有區區百十來噸,但是市場需求還很大,這樣很多以低價醬香型白酒冒充的假茅臺就會出現了。”這位經銷商表示,名酒的高利潤也是犯罪分子追逐的理由。
在目前一瓶茅臺零售價動輒接近兩千元的情況下,即便犯罪分子付出100元每瓶的成本,也足以獲得高額利潤,這種暴利水平遠超其他類食品,導致鋌而走險的逐利者源源不絕。
侵權形式新型化多樣化
除直接的制假售假之外,酒業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表現在方方面面,這也導致酒業的知識產權維護日益艱難,創新成本高昂。
“有一些問題是歷史原因,也和過去我們普遍存在著的忽視知識產權的習慣有關。”有業界人士表示,中國很多白酒企業緣起于解放初期的工業化改造,在國字頭大一統的情況下,往往對包括品牌、商標、專有技術保護等在內的知識產權持漠視態度,為今天的很多爭端埋下隱患。
這其中,最為典型、引發爭端時間最久的,莫過于中國白酒的老字號“杜康酒”。
因歷史傳說等多方面原因,曾分別成立陜西杜康、河南杜康等企業。在國營企業占據主導的時代,多達3個“杜康酒廠”一度相安無事。但是在進入市場經濟時代后,因商標歸屬問題,陜西杜康、河南杜康展開了異常曠日持久的法律戰。
直到今天,這場爭端尚未完全平息,兩家企業也找不到更好的解決方法,使得“杜康之爭”成為歷史遺留問題的典型代表。
如果“杜康之爭”是由于歷史上不具備品牌保護意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而引發的話,那么今天更多的侵權行為,則屬于蓄意為之。
“比制假售價更惱火的是擦邊球產品,他們會從外觀設計、產品名稱等多個方面模仿熱銷產品。”陜西一位經銷商表示,當“國花瓷西鳳酒”以“國花+國瓷”的獨特外觀享譽市場后,外觀近似度極高的許多擦邊球產品就突然出現,堂而皇之地擺上貨架迷惑消費者,在其中分一杯羹。
茅臺酒同樣面對著這樣的問題,“飛天茅臺”幾十年來保持不變的外觀,已經被幾十乃至數百種醬香型酒類所采用的,這些產品的瓶型和用料只有微小差別,普通消費者很難進行區分。
但這種對于知識產權的侵犯并不容易界定——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部分企業對于產品在外觀、名稱、專有技術方面的知識產權,并未進行逐項注冊,這就導致了高仿品類的產生。
在業界看來,這與目前酒類產品創新缺乏、高度同質化的困境有關,也說明酒業對于知識產權的重視度不夠。
尊重產權與立法維護并重
解決以上種種侵權行為,首要措施是細化立法,以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對于酒業來說,做精做細渠道,強化管控,擠壓假冒偽劣產品的生存空間,同時強化宣傳,提高消費者的認知力也是有效手段。
《政府工作報告》在2018年政府工作建議中指出,要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為基本導向,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各種侵權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對產權糾紛案件要依法甄別糾正。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法律界普遍認為,這一提議,意味著我國將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酒體設計中心助理研究員李薇今年兩會帶來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議案。
李薇表示,希望有關部門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處罰力度,從源頭上遏制侵權行為,一旦有侵權行為發生,即處以重罰;盡快建立知識產權信用體系,降低維權成本,構建公平競爭、公平監管的營商環境,鼓勵創新創業。
有相同呼聲的還有全國人大代表,茅臺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習酒公司董事長張德芹,他建議首先要進一步加強立法,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降低入刑標準,明確量刑尺度,提高違法成本。他呼吁,全社會尊重和維護知識創新,從立法和執法角度加大打擊造假售假行為,“像打擊假人民幣、酒駕一樣打擊造假行為”。
在這些酒業人大代表看來,打擊侵權,就是鼓勵創新,讓行業的違法成本更高,創新氛圍更濃。
與此同時,也有業界觀點認為,假冒偽劣產品同樣需要出售渠道,若酒企不斷做精做細渠道,將會對這些假冒偽劣形成擠壓,將其逐出市場。
此外,酒類企業應強化對消費者的宣傳,讓其對正品產生準確認知,也會進一步擠壓假冒偽劣酒品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