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日前,經中共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茅臺集團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公司原董事長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決定給袁仁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被外界猜度許久的袁仁國最終“落馬”。消息傳來震動酒業,全國各大媒體相繼報道,攪動了巨大的輿論。長期被輿視為“腐敗酒”的茅臺,再次因袁仁國個人問題濺上一身泥濘。
貴州省紀委監委調查顯示,袁仁國的“罪狀”主要是三大方面:
其一,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茅臺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系、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臺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臺酒營銷環境;大搞“家族式腐敗”。
其二,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其三,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袁仁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貴州省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把黨和人民賦予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權當作個人和家族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應予嚴肅處理。”貴州省紀委監委給予其十分嚴厲的措辭。
第二天,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袁仁國作出逮捕決定。當天,茅臺集團召開2019年第十四次黨委會,專題傳達省委、省紀委省監委關于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處分決定。與會茅臺高管表示,堅決擁護、完全贊成省委、省紀委省監委對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處分決定。
曾因執掌茅臺而光鮮十足的袁仁國,在“反腐”拳頭面前一敗涂地。由此倒推到一年前,貴州省委組織部長深夜奔赴茅臺集團宣布換帥,李保芳全面接管茅臺,卸任者袁仁國去向不明,引發諸多的猜測。
今年5月5日,政協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免去袁仁國同志政協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省政協委員職務。從現在來看,這都是袁仁國最終“落馬”的序曲。
往前去數,茅臺集團出現“高管腐敗”的人并不少。曾任茅臺總經理的喬洪、茅臺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房國興,原茅臺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都因腐敗而落馬,并迅速攪動輿論。
不過,他們顯然都不及袁仁國落馬來得猛烈。資料顯示,袁仁國在茅臺工作一輩子、擔任股份公司董事長長達18年、集團董事長8年,更是一手打造了茅臺的經銷商體系。
袁仁國落馬后,媒體已對原因進行了多輪解讀。有人認為,茅臺作為特殊商品的巨大暴利,給“權力尋租”滋生了溫床。有人稱,這是國企領導人面臨的“褚時健難題”,存在著激勵不足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袁仁國落馬,固然是眾多原因綜合構成的,但將一切問題都歸為機制問題,顯然也有失公允。畢竟,同樣當過茅臺董事長的季老爺子,在茅臺任職的時間更長,個人威望更高,退休至今更加備受行業人士敬重。
這顯然不是茅臺的問題。反而,袁仁國落馬,給茅臺的發展帶來了泥濘,不過,正如中國酒類流通協會會長王新國所說:“袁仁國個人,影響不了茅臺品牌。”
甩掉泥濘,茅臺將更加有力擁抱陽光。畢竟,有了前車之鑒和痛的教訓,接下來茅臺會高度警惕這種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