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茅臺2018年度股東大會在茅臺鎮舉行。在茅臺酒一瓶難求、集團營銷公司質疑聲四起、原董事長袁仁國被調查并逮捕等多重事件累加下,本屆股東大會備受關注,各路人物爭相奔赴現場,創下2000多人參會規模。
今年5月5日,茅臺集團宣布成立營銷公司,注冊資金10億元,將直接參與茅臺酒的銷售,引發巨大波瀾。因為茅臺酒股份公司與集團營銷公司并無直接股權關系,此舉無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中小股東強烈質疑。
事件發生后,貴州茅臺出現三日連跌,蒸發1000億市值,上交所對貴州茅臺下發監管工作函,但遲至今日,貴州茅臺并沒有表態。本次股東大會上,李保芳表態了。
李保芳表示,這件事的影響很大,需要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深思熟慮、審慎作答——公司正在認真準備,會盡快作出答復。他透露,茅臺非常關注這件事,甚至每天都派專人收集這方面的信息。所有的信息,我們都認真看了,也一直在深入思考。
對于成立茅臺集團營銷公司,李保芳表示,其背景和初衷有三:
一是反腐敗。過去20年,茅臺酒傳統營銷體制為茅臺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管理粗放、渠道單一,自由裁量權過大,資源分配不公開、不公正、不透明,形成了權力尋租的空間和土壤,導致了以酒謀私、靠酒吃酒、利益輸送、腐敗滋生現象的存在。
前不久,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目前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作出逮捕決定。據通報,袁仁國的問題之一,是“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臺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臺酒營銷環境”。
“切實扎緊制度籠子、實施營銷體制改革已勢在必行、刻不容緩。成立集團營銷公司,就是要按照全面從嚴管黨治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從體制機制上摧毀滋生腐敗的溫床。”
二是補短板。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變化,茅臺既有營銷體系相對傳統、單一,不適應、不協調、不靈敏等矛盾和問題越發突出——市場布局不合理,存在盲區和死角;營銷體系不完善,自營渠道和社會渠道沒有形成有效互補;市場扁平化程度不高,調控和平衡市場的能力不足。
“成立集團營銷公司,就是要充分發揮集團優勢,在推行大客戶團購的同時,借助知名電商、商超等成熟渠道資源,實現強強聯合、優勢互補,進一步豐富和拓展營銷渠道,健全和完善市場營銷體系,提高市場工作的有效性,更好推動發展。”李保芳指出,從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發展看,集團營銷公司的成立,事實上拓展和完善了終端市場調節渠道,可有力、有效地緩解因“囤貨”“惜售”“捂售”等帶來的價格管控失靈,有利于構建、培育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
三是促發展。近年來,茅臺多元化業務板塊初見形態,總體規模和實力不斷壯大。單就酒業板塊看,除白酒以外,集團還有保健酒、葡萄酒、藍莓酒等多個品類。但子企業、子品牌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也開始暴露并日漸凸顯。“成立集團營銷公司,就是要統籌酒類產品的市場工作,逐步推動形成‘資源集約高效、1+N協同發展’的市場效應和整體格局。”
“成立集團營銷公司,作為落實專項整治任務、實施茅臺酒營銷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必須堅定不移、扎實有力推進。”李保芳說,此舉旨在以更為公開、公正、透明的扁平化手段,防止權力過度集中,更加有效地調控和平衡市場,處理好各方關系,促進健康發展。
從李保芳的表態看,本次股東大會并沒有透露集團營銷公司的具體運作方案,一番“打太極”下,茅臺集團營銷公司再度成為懸念,這也許會留待下一次股東大會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