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稱,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準,《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繼2013年寧夏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區得到“依法”保護后,中國第二個獲得地方性法規保護的葡萄酒產區。
對此,有專業人士指出,該條例出臺不僅為煙臺葡萄酒產品的質量、信譽和生產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時也充分發揮了煙臺葡萄酒產區龍頭產業的示范帶動作用。隨著產區概念的深入人心,未來會有更多的葡萄酒產區加入“依法”保護的隊伍中。
最嚴產區保護條例
根據保護條例顯示,煙臺葡萄酒產區是指煙臺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國家標準確定的保護范圍,與本市行政區域相同。而條例所稱的煙臺葡萄酒,是指采用產自煙臺葡萄酒產區并符合特定標準的新鮮葡萄為原料,在產區內經特定工藝發酵釀制或者蒸餾而成,并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葡萄酒。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來看,該條例屬于地方法規,比地方政府的政策、規章法律效力級別高。”中豪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偉告訴《華夏酒報》記者,環比全國其他地方看,普遍都是以地方政府的政策來推動和管制地方酒業的振興發展,顯然與煙臺提高到地方法規的層面來管制發展有差距。
《華夏酒報》記者梳理發現,該條例總共28條,涉及產區定義、分管部門、標志使用、鼓勵政策以及種植生產等各個環節的內容規范。其中,4條“不得從事行為”、5條“遵守規定”以及8條“禁止行為”,加上安全追溯體系和不得免檢等內容,該條例也被業內人士稱為“最嚴”產區保護條例。
“經過過去近十年對蓬萊風土的體驗、試驗和實驗,我們有信心蓬萊能夠種出優質的葡萄,并釀造出世界一流水平的葡萄酒。煙臺產區保護條例的出臺對于煙臺乃至中國葡萄酒行業來說都是一個里程碑。”蓬萊逃牛嶺酒莊莊主楊開鑫告訴《華夏酒報》記者,保護條例的出臺不只是保護煙臺產區的葡萄酒,還將推動煙臺葡萄酒在世界市場上立足。
“今天,煙臺的葡萄酒已經能夠媲美世界眾多的優質酒莊。煙臺產區的地理保護標志通過法律保護,肯定也能成為優質葡萄酒的品質印證。”蓬萊逃牛嶺酒莊總裁楊基熔補充道。
的確,作為中國葡萄酒的發祥地,也是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授予亞洲唯一的國際葡萄·葡萄酒城,煙臺葡萄酒產業擁有良好的發展基礎,潛力巨大。但其優質釀酒葡萄基地發展也面臨一些問題和矛盾。有專業人士指出,近些年因土地占用和葡萄酒生產經營領域存在的亂象,煙臺葡萄酒品牌形象受到較大影響,迫切需要通過立法手段進一步保護釀酒葡萄種植區,規范從業者的生產經營行為,促進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該條例的發布,對于保護煙臺葡萄酒產區聲譽,促進煙臺葡萄酒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李記明指出,尤其是將這個產區規劃葡萄基地建設、品種研發等產業的基礎與重點內容納入了市人民政府的正常工作,并給予鼓勵和支持,尤顯意義重大。
“保護條例重點提出了建立煙臺葡萄酒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煙臺葡萄酒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雙重保護機制,通過加強監督管理,依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同時,利用多種形式培育、宣傳和推廣煙臺葡萄酒文化,維護煙臺葡萄酒的品牌信譽。”煙臺市釀酒師協會會長、濱州醫學院副教授夏廣麗在接受《華夏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系列法規細則的制定與實施,政府扶優罰劣措施的落地,將十分有利于產區產業的良性發展,促成煙臺產區產品特色的形成,涌現出一批有特色的葡萄酒優勢小產區。
未來,該如何保護?
不可否認,以加強地理標志管理與保護為切入點,發展產區葡萄酒、保證產品真實性是國際上廣泛采用的方法。但目前,中國并沒有出臺葡萄酒行業的國家法規以及行政法規,因此,采訪中也有不少專業人士擔心“雷聲大雨點小”。
“當前食品真實性等新興熱點問題日益凸顯。在由‘吃飽’到‘吃好’‘吃得健康’的基礎上,消費者開始關心食品食材產地、加工工藝、天然有機等食品真實性。食品真實性成為繼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之后,另一廣受國際關注的重要研究方向。”夏廣麗分析道,葡萄酒日益進入大眾消費,作為食品的一種,人們更加關心葡萄酒原料的來源與真實性。
“好酒是需要精心維護的,比如白酒,都在講生態保護。目前,赤水河流域一概不許有工業,也不許大量養殖,葡萄酒更應該身體力行地去保護。現在的中國葡萄酒市場,要解決性價比的問題——即低端酒充斥市場太嚴重,好多消費者的印象是低端化的;而精品酒莊大家又覺得貴。疊加進口酒的沖擊,國產葡萄酒亟須‘依法’保護。”北京正一堂戰略咨詢機構平臺總監劉珊珊指出,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條例執行的程度,也決定了其給煙臺葡萄酒品質背書的力度。
按照條例,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工作將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煙臺市、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工作。下一步,煙臺市商務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部門,編制煙臺葡萄酒產區保護規劃。規劃內容包括產區的保護與發展、釀酒葡萄種植區劃定、公共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生態保護措施、品牌保護等內容。加強對釀酒葡萄種植區的保護,保障釀酒葡萄種植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條例的頒布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我認為還有兩項需要做的工作。首先,需要出臺一個保護條例的實施細則,針對每一項內容怎么來實施或者落實,都要講清楚;第二,從市場角度來看,應該進一步加大對煙臺葡萄酒在國內外的宣傳,提升它的影響力。”李記明分析道。
對此,煙臺獨立釀酒師姜瑜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并提出三點“細節化”的建議。
首先,法定產區名稱保護應該出臺更具體的實施措施。比如,所有煙臺范圍內的葡萄園,都應該實行官方登記和名稱授權,葡萄品種和面積嚴格記錄,申請登記人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法人。
“只有使用了官方登記葡萄園的原料,釀制的酒才可以冠以‘煙臺葡萄酒’的稱號。”姜瑜告訴記者,法定產區名稱實行標簽申請制,標簽由官方統一印發,數量和編號則根據申請使用人的葡萄園面積來合理計算。
其次,取締或嚴格管理產區內的灌裝生產企業(沒有發酵,只是購買散裝酒進行裝瓶)。如果允許其存在,則對其原酒來源、生產的成品、酒標的設計都要全程監控,不允許其使用煙臺產區名稱,酒標上也必須標明“原酒來源和灌裝者”。
第三,種釀可以分離,鼓勵合作社、車庫酒等多種形式的存在。對葡萄種植者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